【顾春芳非法集资案 江苏高院终审维持死缓判决】去年10月,顾春芳因非法集资,被苏州中院以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等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宣判后顾春芳不服,以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罪定性不当,认定其集资诈骗数额有误为由提出上诉。日前,江苏高院终审维持并核准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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